最近在湖南衡阳境内发生一起高速公路施救强迫服务“天价”收费事件,这到底是怎么回事?我们一起来看看!
据了解,刘师傅的货车在湖南衡阳一高速发生故障后,高速救援人员表示其货物需要吊装,吊机老板赶到现场后让刘师傅签协议,“签字就8万,不签字就20万”。之后,刘师傅的车被修好,吊机没有作业,而吊机师傅向刘师傅索要5.9万元。
“签字就8万,不签字就20万”,本应保护司机合法权益的路政人员,听任救援企业天价收费,监管责任自然是跑不掉的。湖南高速公路管理部门对负有监管责任的路政人员停职,进行专项调查无疑很有必要。从某种意义上讲,相关部门监管失职比天价施救费本身更可怕。
针对高速公路施救拖车收费的混乱状况,国家发改委和交通运输部曾联合发文,要求各地对高速公路车辆救援服务和收费进行清理规范。统一规范收费项目,合理制定收费标准。并规定拖移违章停放车辆,属于行政执法行为,不得收费。尽管车辆发生故障吊装货物不属于免费救援的范围,给社会救援机构提供了市场契机,但仍有天价施救的新闻不时曝光。
在事件发生了以后,湖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集团公司”)第一时间成立调查组,赴事发地开展调查。
11月29日上午,集团公司党委在听取调查组初步调查情况后,责成集团公司湘潭管理处从严从快处置。当日,湘潭管理处对该事件负有监管责任的蒸湘路政大队3名路政人员采取停职措施,进行专项调查。相关调查工作正在进行中。查处结果将第一时间向社会公布。
11月30日,湖南高速集团发通报称,3名路政人员被停职调查。
破解天价施救费问题,既需要政府部门的适当干预和监管,也需要促进市场竞争的形成、实现真正的市场定价,同时还要严厉查处坐地起价、乘人之危的乱收费行为,进而从根本上消除高速公路上天价施救的怪现状。